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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饋金會議紀錄

 

95年度回饋金分配及補助工作」會議紀錄

一、 時間:95123

二、 業務單位報告:

(一) 本站95年度提列之機場回饋金計新台幣2,821,587元整,係依規定由941月至12月場站降落費中提列百分之八作為機場回饋金用途。

(二)依「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第十條規定,回饋金用途如下:(1)獎助學金之補助(2)社會福利之補助(3)文化活動之補助(4)基層建設等經費之補助(5)各項公益活動之補助(6)航空站或地方政府辦理回饋金業務之行政作業費用(7)其他事項之補助。

(三) 第一項第六款行政作業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各航空站回饋金百分之五。

(四) 依前項辦法規定,本年度航空站或地方政府辦理回饋金業務可使用之行政作業費用計141,079元整。

(五) 另依「民用航空局所屬各航空站辦理航空噪音防制費及機場回饋金補助工作行政作業費分配及使用管理計畫」規定,各航空站之機場所在地之縣()政府協助辦理機場回饋金所需之行政作業費,其額度不得超出各航空站該項年度行政作業費經費中之20%,故計算分配於各鄉鎮公所之行政作業費為金城鎮6,552元整,金湖鎮9,935元整,金寧鄉11,728元整,本站112,864元整。有關上項行政作業費用使用上限,請各單位確實配合辦理。

(六) 本年度機場回饋金可用於獎助學金、社會福利、文化活動、基層建設經費、各項公益活動及其他事項等用途之補助經費計新台幣2680508元整,依「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第七條補助公式計算結果,各鄉鎮分配如下:金城鎮622,478元整,金湖鎮943,826元整,金寧鄉1,114,204元整。

(七) 有關各鄉鎮及村里公所於辦理機場回饋金補助相關活動時,請確實依下列注意事項配合辦理:

1、各鄉鎮回饋金補助用途應與「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第十條規定相符,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暨各鄉鎮公所行政作業程序辦理。

2、各項補助品或辦理活動時請確實於補助物品或活動宣導布條上清楚標示「金門航空站機場回饋金補助」等字樣並拍照存證。

3、有關獎助學金之補助請於學生簽領欄內蓋學生印章,不可使用學生簽字章。

4、社會福利之慰問金請於信封袋上標示「金門航空站機場回饋金贈」等字樣並拍照存證

5、購買社區活動中心設備,請於設備上標示「金門航空站機場回饋金補助」等字樣並拍照存證。

6、辦理活動所檢附之發票等單據憑證,請確實與計畫金額相符,若有超支部份,請於粘存單上註明本站實際補助金額,超支部份由各鄉鎮自行支付等字樣。

7、各鄉鎮公所請於95220日前依分配補助金額研提使用計畫及領據送本站審核,並於951115日前完成補助工作,將單據憑證及補助成果(照片)依下列規定送本站辦理單據核銷事宜,俾便本站於951125日前陳報民航局辦理結算作業。

(1) 各項單據憑證請粘貼於鄉鎮公所之「單據黏存單」並經相關人員依會計程序核章。

(2) 活動實支請檢附各項經費支出明細表

(3) 成果表(照片應為正本,原則上以數位相機拍攝存證,每補助活動張數2-3張即可)

三、 臨時動議:各鄉鎮公所或里()辦公處執行困難問題討論

四、 結論:

(一) 請各鄉鎮公所或村里辦公處確實依本站業務單位所報告之機場回饋金分配金額、行政作業費使用上限及辦理活動時應注意事項配合辦理。

(二) 檢附金門尚義機場95年度機場回饋金補助計算表及分配情形表如附件。

到最上面

 

96年度回饋金分配及補助工作」會議紀錄

一、 時間:96212

二、 決議事項:

(一) 請各鄉鎮公所確實依95102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50085063號令修正之「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辦理各項補助。

(二) 金門尚義機場96年度機場回饋金及行政作業費上限均依據「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暨「民用航空局所屬各航空站辦理航空噪音防制費及機場回饋金補助工作行政作業費分配及使用管理計畫」計算分配,請各鄉鎮依「金門尚義機場96年度機場回饋金分配情形表」辦理。

(三) 請金門縣政府自97年度起,於每年度115日前提供最新之航空噪音防制區各村里土地面積及戶口數予金門航空站,俾利年度機場回饋金之分配計算。

(四) 有關各鄉鎮公所研提機場回饋金計畫時,請確實依下列各項辦理:

1、獎助學金之補助:請各鄉鎮公所訂定計畫明細,並提報獎助學金之申請條件(成績優異或清寒)及應附證明文件。

2、社會福利之補助:請各鄉鎮公所訂定計畫明細,訂定發給對象、申請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

3、文化活動之補助:請各鄉鎮公所訂定計畫明細,訂定活動時間、地點、活動項目明細、活動購買設備及用品明細。

4、基層建設經費之補助及公益活動之補助:請各鄉鎮公所訂定計畫明細。

(五) 有關各鄉鎮公所或各村里辦理機場回饋金補助時,請確實依下列各項辦理:

1、各鄉鎮機場回饋金用途應與「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第四條相符,有關採購部份,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暨各鄉鎮公所行政作業程序辦理。

2、購買設備時,請於設備上標示「金門航空站機場回饋金補助」等字樣並拍照存證,設備並請列入財產管理。

3、請各鄉鎮公所於辦理活動或補助物品時,確實於補助物品或活動宣導布條上清楚標示「金門航空站機場回饋金補助」等字樣並拍照存證

4、辦理獎助學金補助時,請於學生簽領欄內蓋用學生印章,不可使用學生簽字章。

5、辦理社會福利補助發放慰問金予補助戶時,請於慰問金袋上標示「金門航空站機場回饋金贈」等字樣並拍照存證。

6、 補助項目之成果照片應為正本,原則上以數位相機拍攝活動照片,照片尺寸以4*6為原則,請粘貼於A4紙張,並標明活動之日期及補助項目,每項補助原則上檢附34張活動照片。

(六) 有關96年度機場回饋金核銷作業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1、各鄉鎮公所請依據研提之計畫辦理補助,並於每季計畫執行完成後,將完成補助之原始單據憑證粘貼於鄉鎮公所之「單據黏存單」上,並填列機場回饋金補助計畫核銷經費表,請各鄉鎮公所承辦之相關人員依會計程序核章後送本站辦理核銷撥款。

2、請各鄉鎮公所配合於每季(4月、7月、10月之10日前及第四季為1210日前)計畫執行完成後檢據辦理請款。

3、各鄉鎮公所辦理活動所檢附之發票等單據憑證,應確實與所提報之機場回饋金計畫金額相符。

(七) 請各鄉鎮公所於96310日前研提96年度機場回饋金補助計畫表送本站審核

(八) 有關機場回饋金各項補助,請依機場回饋金申請計畫表、申請計畫經費彙總表、計畫變更表及每季核銷經費表填報及辦理。

(九) 請各鄉鎮公所配合於961210日前完成機場回饋金各項補助,並於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報上一年度機場回饋金支用情形。

到最上面

 

97年度回饋金分配及補助工作」會議紀錄

一、 時間:9736

二、 決議事項:

 (一)97年度航空站暨各鄉鎮公所回饋金使用額度如分配情形表

 

97年度金門航空站回饋金分配情形表

分配鄉鎮及航空站

行政作業費上限

除行政作業費用外之其它用途補助

以前年度行政作業費餘額

年度回饋金分配總額度

金城鎮

5,881

386,914

0

392,795

金湖鎮

7,371

484,887

0

492,258

金寧鄉

8,373

550,841

0

559,214

航空站

50,459

0

17,638

68,097

總計

72,084

1,422,642

17,638

1,512,364

   註:各鄉鎮公所行政作業費編列及使用請勿超過上限

 

 (二)95102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0950085063號令修正「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全文暨96
   12
26日交航字第0960085068修正部份條文及名稱修正為「國營航空站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
   法」,請各鄉鎮公所配合辦理。

 (三)97年度各鄉鎮公所辦理回饋金補助經費申請及核銷,請參照下列各項配合辦理:

  1、各鄉鎮回饋金計畫申請請於97331日前申請完成並送本站辦理審核。

  2、各鄉鎮回饋金用途應與「國營航空站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第四條相符,有關採購部份,
   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暨各鄉鎮公所行政作業程序辦理。

  3、獎助學金之補助:

   (1)請各鄉鎮公所訂定獎助學金補助實施要點並加蓋鄉鎮公所關防。

   (2)請依航空站提供之回饋金補助申請計畫表填寫。

   (3)核銷請款請提供獎助學金學生名冊、證明文件或成績單並請學生於簽領欄內蓋用學生印
    章。

  4、社會福利之補助:

   (1)請各鄉鎮公所訂定社會福利各項補助(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或急難救助)實施要點並加蓋
    鄉鎮公所關防。

   (2)請依航空站提供之回饋金補助申請計畫表填寫,計畫名稱請填明是補助低收入戶、身心障
    礙者或急難救助補助。

   (3)核銷請款請提供補助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或急難救助之證明文件及名冊或發給對象之領
    據。

  5、文化活動之補助:

   (1)請依航空站提供之回饋金補助申請計畫表填寫。

   (2)計畫具體施行項目請詳填活動項目、活動購買設備及用品。

   (3)辦理活動購置之服裝、用品及設備應拍照,並與實際購買數量相符。

  6、基層建設經費之補助及公益活動之補助:

   (1)請依航空站提供之回饋金補助申請計畫表填寫。

   (2)計畫具體施行項目請詳填活動項目、活動購買設備及用品。

   (3)辦理活動購置之用品及設備應拍照,並與實際購買數量相符。

 (四)有關97年度各鄉鎮公所辦理補助計畫之核銷請款作業應注意事項如下:

  1、各鄉鎮公所請款請依航空站審核通過之申請計畫表補助經費並按計畫執行進度覈實請款。

  2、鄉鎮公所單據粘存單填寫應注意事項:

   (1)同一張粘存單粘貼之發票抬頭(買受人)應一致。

   (2)超過金額部份請註明航空站補助部份,並請簽章。

   (3)單據粘存單用途填寫請務必與申請計畫表之計畫名稱相符。

   (4)單據粘存單應經鄉鎮公所相關人員依會計程序核章

  3、核銷補助項目之成果照片應為正本,原則上以數位相機拍照存證,照片尺寸以4*6為原則,列
   印於A4紙張,並標明活動之日期及補助項目,每項補助原則上檢附34張活動照片。

  4、各鄉鎮公所辦理活動或補助時,確實於補助物品或活動宣導布條上清楚標示「金門航空站回
   饋金補助」等字樣並拍照存證。

  5、補助項目購買之設備,請於設備上標示「金門航空站回饋金補助」等字樣並拍照存證,設備
   並請列入財產管理。

  6、核銷請款補助經費時請檢附經本站審核通過之申請計畫表。

 (五)民航局補充事項,請配合辦理:

  1、核銷請款之單據憑證上若有修改,更改人請務必用印。

  2、申請計畫應一案填寫一份申請計畫表,不可多案填寫。

  3、辦理計畫所需金額應於回饋金計畫申請表上之經費概算欄填寫所需經費概算並於計畫具體施
   行項目說明欄上填寫計畫支用項目。

  4、有關各鄉鎮辦理航空站回饋金之獎助學金及社會福利實施要點之訂定,必須明訂訂定日期及
   發佈實施日期,若有修正亦同。

  5、各項回饋金計畫變更時,請填寫計畫變更表送航空站審核,並於核銷時併同原計畫檢附辦理
   核銷。

  6、計畫核銷請款應檢附原申請公文及航空站核備公文併同核銷計畫表送航空站辦理核銷。